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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科所余康公示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6年08月12日作者:湖北律协
考核结果公示
今有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余康一年实习期已满,符合考核申请条件,现向省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。 根据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》第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省律师协会经书面审查,初步考核合格。现将余康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自2016年8月12日起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如对以上考核结果有异议的,请电话告知湖北省律师协会,电话为027-87233215。
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